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化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化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通知
平住房办〔2023〕2号
市公租房中心,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化公租房申报分配工作, 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将中心城区公租房申报分配工作予以优化。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平顶山市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申请公租房的,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通过手机APP选择市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二)申报时提交学历证书、房产信息“双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证明、单位出具的稳定就业证明。
(三)人才公租房申报实行当日办结制度。各类人才申报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即时选房并办理入住手续。
(四)人才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五)其他人员申报公租房不再提交社会保险缴纳和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证明。
(六)针对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的申报人员,可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现场办理或由住房保障部门上门服务。
(七)咨询电话:2636068,2636162。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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