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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豫办〔2017〕37号)和《平顶山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平办〔2017〕38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

(一)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马琳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三)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三)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高度重视学习,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中心法律顾问在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上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党委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中心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中心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