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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户居民喜领公租房钥匙 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不限制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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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申报资料、签订租房承诺书和租房合同、缴纳租金和物业费……8月13日上午,市民崔英英在位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德馨苑公租房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顺利领到了房屋钥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终于盼来了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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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和崔英英一样领到公租房钥匙的共有321户居民。此次分配的房源分别来自德馨苑公租房小区、蓝欣家园公租房小区、东方明珠公租房小区,户型为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面积在45-60平方米之间。这些公租房小区不仅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租金较低,小区内还配有文娱活动设施。


崔英英在市区劳动路附近打工,现在租住的房屋月租金300元,没有独立的卫生间。“之前朋友申报公租房成功,我也符合申报条件。今年4月份试着提交申请,6月份被通知审核通过,等候房源,8月份分配到户,这办事效率我很满意。以后,我每天从小区门口坐26路公交车,可以直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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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参加此次分配的人员中不乏80后、90后。谈及申报,现场不少人表示并不麻烦。他们在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到社区填一份确认单,确定是本人申请即可。


据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冯书寺介绍,居民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进入逐级审核程序。为了最大限度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现在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并不限制户籍。非本市户口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一是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平方米;二是在我市稳定居住满半年且持有居住证;三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所有新承租户一次签订三年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由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审核居住资格后,符合条件的续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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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马琳说,该中心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六保”的一项核心要义,全力抓好现有公租房小区的软硬件提档升级工作,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等各类保障对象提供安居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宜居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记者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