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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住宅小区电车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本报讯 “为了小区安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请大家把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区域,不要‘飞线充电’。”昨天上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物业办主任徐景召和市铭孚物业公司人员一起来到湖光花园小区凤舞园,向居民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充电知识。据徐景召讲,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住宅楼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充电,不仅挤占公共空间,还占用了消防通道。如果有事故发生,势必影响消防救援。为此,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他们印发给辖区30多个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企业进入各类住宅小区,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多由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不规范行为引起。”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石豪杰说,通知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中心日常重点监管内容,要求各县(市)房管、区住建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安装智能充电控制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予以清理搬离;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无阻,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记者 范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