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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获批

11月19日,从市房产事务中心传来消息,为提高住宅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我市以安全评估结果为依据,将有序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市房产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市城市更新公司已联合部署此项工作,着力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将对使用年限长、安全隐患突出、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改造。


由市房产事务中心主导申报的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82部电梯已审批通过,占全省获批的85.41%。已纳入国家超长期国债补贴的82部电梯,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更新改造。


82部电梯分布为新华区26部、卫东区3部、湛河区24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4部、舞钢市5部,采用“政府推动、业主自选、行业监管、纪检监督”的方式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电梯制造企业或受其委托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合同要求和特种设备安装管理相关规定,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同一个单元涉及多台电梯需要更新的,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超出国债补贴的资金,可通过业主自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支付,以确保老旧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记者 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