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信易租”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信易租”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房〔2023〕48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 主管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以及平顶山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探讨以“信易+”系列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信易租”工作,我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信易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2023年6月16日
平顶山市“信易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诚实守信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房屋租赁服务,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探索开展“信易+租赁”的新模式,不断提升全市房屋租赁市场整体形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探索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创新试点的通知》(平信用办〔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建立健全房屋租赁市场诚信机制,切实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屋租赁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秩序,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打造好平顶山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品牌形象,努力实现“信用越好租赁越容易”的目标。
三、实施对象
(一)个人征信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平顶山市民。
(二)历年获评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其他守信荣誉的平顶山市民。
(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诚信等级良好的房屋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员工。
四、激励措施
(一)对诚信承租方的激励措施。
1.鼓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承租方提供更优惠的租金折扣和更长久的租赁期限;
2.鼓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承租方提供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等租赁服务;
3.鼓励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诚信承租方在申请、退房等方面提供更便捷的手续办理服务。
(二)对诚信出租方的激励措施。
1.在“信易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诚信出租方在“平顶山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上定期给予通报表扬;
2.在“信易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诚信出租方在诚信等级评定中酌情给予加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 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汇总“信易租”相关数据,建立属地房屋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租赁当事人的守(失)信基本信用台账。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 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推进“信易租”工作,督促所辖区域内的出租方积极实施此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 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发布风险提示,营造遵纪守法、诚实经营、守信租赁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我市房屋租赁信用体系建设。
此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