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平房〔2020〕32号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单位:
为认真抓好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将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省级重点工作任务
1.开工、实施棚改项目5个5128套。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汝州市新城办、舞钢市住建局、郏县房管局、新华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2.开工、实施公租房项目2个2225套。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房产市场管理科
落实单位:郏县房管局、高新区城建环境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3.加快续建项目建设,基本建成8958套。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房产市场管理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棚改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4.加大住房补贴力度,发放租赁补贴1348户。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房管局、汝州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二、市级重点工作任务
1.指导县市区申请2020年度棚改专项债。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棚改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财政部门安排节点完成
2.积极争取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房改综合科
完成时限:根据发改部门安排节点完成
3.加强与国开行的协调对接,督促新华区、卫东区积极争取棚改商业化运作试点贷款。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产市场管理科
落实单位:房产市场管理科
4.加快新建、续建项目资金筹措、手续完善和工程进度,化解项目建设缓慢、停滞问题,坚决避免出现烂尾项目。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推广德馨苑建设管理模式,力争每个县(市)打造一个保障房和谐小区。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房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积极发挥好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物业和房屋安全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7.按照市委《关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 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以党建为引领,锻造红色物业。突出物业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加大物业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推动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有机融合。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物业和房屋安全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化解物业服务矛盾,打造和谐稳定宜居的生活环境。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物业和房屋安全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加强物业企业项目星级评定,物业服务达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物业和房屋安全科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加大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使用促归集,切实发挥房屋维修资金作为住房养老金的积极作用。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
落实单位: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11.完善“互联网+”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平台和市民生活服务热线系统,增强对房屋安全的监控预防能力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责任领导:娄长宏
牵头单位: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
落实单位: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12.完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积极开展数据分析预警,结合市场实际,精准施策,确保去化周期合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娄长宏
牵头单位:统计信息科
落实单位: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13.以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房屋交易规范有序。用好用活房屋预售资金,成立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领导:娄长宏
牵头单位:房产市场管理科
落实单位: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4.深化“放管服”改革,尽快落实“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娄长宏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落实单位:大厅窗口、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5.以房屋租赁市场试点城市申报为契机,加快房屋租赁平台建设和专业化、机构化房屋租赁企业培育,大力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责任领导:刘海波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单位: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县(市、区)租赁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中心重点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围绕“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逐户逐人进行“回头看”,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防范返贫风险。引导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创业就业等,稳定增加收入,实现高质量脱贫。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落实单位:中心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2.妥善解决保障房项目中的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物业管理等遗留问题,逐项目梳理排查,成立专班,一案一策,明确时限,务求实效。
责任领导:王向东、刘海波
牵头单位:房改综合科
落实单位:房产市场管理科、住宅建设科、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廉租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集中力量推动蓝欣家园、经济房办证、建设路24号院等遗留问题的解决。
责任领导:王向东、刘海波、娄长宏
落实单位: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政策法规科、非住宅用房管理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落实单位:中心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5.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坚持用好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责任领导:吴玉坤
牵头单位:监察室
落实单位:监察室
完成时限:全年
6.实施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学习研究、分析研判、处理问题等能力。
责任领导:王向东
牵头单位:人事科
落实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在政策发布、舆论引导和提升部门形象中的主导作用。
责任领导:王向东、吴玉坤
牵头单位:办公室、统计信息科
落实单位:中心各科室、各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8.加强年度目标的督查问效,每季度将目标完成情况上报中心党委,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领导:吴玉坤
牵头单位:办公室
落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每季度督查一次
四、工作要求
各牵头科室、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建立台账,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并于每季度汇总完成进度,经责任领导审阅后报中心办公室。完成情况作为各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分奖励的依据,因工作不力造成承担任务未完成的,由中心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依规依纪予以责任追究。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