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充分发挥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中心一把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统筹协调。二是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了对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了中心党委的领导作用。三是根据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并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订了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工作与中心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在推进各项工作中,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马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认真履职,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促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切实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我中心绩效考评指标,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法治工作落实落细。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工作开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我中心有关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以及招标投标领域等方面的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动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中心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中心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五)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涉法问题之前,都会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意见;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而未听取,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能够使各项决策合法、有序的进行;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讨论和修改等环节均征求法律顾问的建议,经过认真的审议后,认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才将其下发,保证了文件的规范性与合法性。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中心一把手负总责,安排部署全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普法责任落实等具体内容,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制定了房产中心“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有新内容、新起色。二是明确目标,认真学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成员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自觉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组织1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实践,创新宣传。深入开展“6·14”社会信用关爱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紧扣企业需求,围绕企业和个人的业务诉求,大力宣传政务服务中涉及优化企业服务、压缩办结时限、证明材料减免等改革举措,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七)提升房产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推行政务服务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在优化流程方面,37个政务服务事项中的28个办理事项通过网上提交资料、网上审核,达到了不见面审批;在压缩办结时限方面,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在进驻大厅方面,实现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审批大厅,达到了“应进必进”,做好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智能秒批”等特色服务。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四个全面清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全面清理。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政务服务事项的证明进行逐一梳理,重点对各种无谓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进行清理。全面清理有违“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工作。凡是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清理废止,从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八)提升房产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关于房产市场的监管规定,做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中介行业管理、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二是健全房产市场监测机制,密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建立房产市场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房产市场形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议。三是强化房产市场巡查,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发放《告知书》,同时张贴《风险提示》,提醒购房群众注意风险,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扎实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按套分摊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超出额度部分作为一般监管资金由房地产企业使用,允许通过银行保函替代监管资金,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释放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二是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期限调整为建设项目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三是降低监管资金比例,不可预见费用的比例由20%调整为10%,取消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5%的标准。四是根据我市房产市场发展现状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市场等因素,对我市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初审、复审、审核三个环节,优化为初审、复审两个环节。预售监管资金的拨付使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资金投入,随时申报、随时审批拨付,提高企业资金周转使用效率。
(十)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深入摸排在建在售楼盘,筛选条件成熟的楼盘项目,主动对接房企,同时协调沟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协同联动,推行限时联合验收、综合测绘等,使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即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完成交房即交证项目3个,共计12栋、756户。其中:东湖新城一期项目4栋、226户;碧桂园天玺项目4栋、341户;海棠府4栋、189户。
(十一)购房补贴稳住市场“基本盘”。着力解决房产市场群众反应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高效便捷地做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联合出台《平顶山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对2022年5月27日以来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交易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为10000元或3000元。购房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出台后,我中心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网站、“平顶山房产事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申请流程、申请条件和咨询电话,确保购房群众知悉政策、应报尽报、应享尽享。自补贴发放以来,受理审核购房补贴申请3464份,其中:申请1万元补贴的3411份,申请3000元补贴的53份,申请补贴金额共计3426.9万元。截止目前,通过发放四批补贴,拉动全市住房消费2994套、39.68万平方米,消费金额达到22.75亿元。购房补贴政策在惠民的同时又拉动了商品房销售量增长,有效促进了我市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二)着力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全面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房屋交易工作,在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并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办理流程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帮办,确保各项工作不出纰漏、顺利推进。开通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快速响应、周末不打烊,截至目前,共办理房屋交易业务近8000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市房产中心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许多问题解决需要涉及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各项创新举措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三是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中心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等较多,在行政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发挥作用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和房产中心年度总体工作要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官方网站、“平顶山房产事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定期发布中心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保障房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班子会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法规、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运用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强力推进“一网通办”攻坚行动。持续开展“三个全面、四个转变”,即:全面推行重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全面推行帮办代办和“好差评”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从“并联办”向“套餐办”转变,从“一次跑”向“不见面”转变,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从“大厅办”为主向“网上办”为主转变,让政务服务更有效率和温度,打造房产服务品牌。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科学划分职责,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不断优化房产营商环境。一是畅通与企业联系通道。持续强化领导带头开展入企实地调研机制,梳理汇总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清单,以“稳增长、强保障、解难题、促发展”为服务重点,以“抓重点带整体”为推进路径,主动向企业问计、问需、问效,当好政策“宣传员”“辅导员”。二是定期召开问题推进解决碰头会、研讨会、分析会。深度研究企业共性问题,破解企业存在的深层次个性问题,特别是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提出有效政策措施并积极落实推进,引领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活动督导考核。有序开展全方位、分层次、有重点的督导调研,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细则,坚持日常考评和集中测评相结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跟踪和督办,使激励促进作用更加凸显,督、考、查三位一体推进机制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