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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落实情况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房产铁军。紧紧抓住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领域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是不是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完善惩戒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加强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把法治建设、法治能力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畴。

探索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四位一体的考核制度,结合述职述廉述学的要求,重点考评单位及个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严格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将依法执政本领纳入房产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和学法用法、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分别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将法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以打造在法治轨道上行权用权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房产系统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教育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健全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通用法律知识、房产业务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四、完善干部职工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干净担当、依法履职的新时代房产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