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12月24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汝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赵海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4月至2020年8月,赵海涛担任陵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汝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收受下属、企业老板等人所送酒水20余箱,共计51300元。赵海涛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8月,赵海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陈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陈丰违规接受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宴请、旅游安排,并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共计23910元。2021年6月,陈丰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鲁山县下汤镇王画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自立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10月1日,王自立因儿子结婚向下汤镇纪委报备设酒席10桌。10月7日中午,王自立实际设酒席73桌,违规收受礼金42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王自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高新区遵化店镇汝坟桥村党支部书记陈顺立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8月8日至10日,陈顺立以考察美丽乡村建设为名,组织汝坟桥村两委干部赴焦作市修武县,其间仅8月8日上午参观考察,其他时间组织同行人员到焦作市、开封市部分景区游玩,产生费用8092元变通入账报销。2021年8月,陈顺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市纪委监委表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腐败和“四风”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快查快办、从严处置;对查处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选取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抓作风从领导干部严起的强烈信号,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奋斗目标阔步前进。(记者 蔡文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