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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3月26日,从市房产事务中心传来消息,即日起至3月30日,我市将加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行立改。

本次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服务小区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警示,明确禁止行为;是否对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电梯等禁停区域开展巡查夜查;是否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向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是否留存巡查、劝阻、报告记录等。

针对单元门厅、小区集中停放点、地下车库等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重点区域,该中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尽量做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燃油车与电动车分开停放。有条件的小区要科学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区域,配备消防器材,一旦发生安全突发紧急事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有效应对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处置;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尤其是建筑物内公共部位、电梯等视频监控系统,努力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依据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须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物业服务企业对拒不清理的业主,将拍照留证并上报公安和消防等部门。居民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45”举报投诉。(记者 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