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新一轮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整治行动 遇物业矛盾纠纷请投诉
高空抛(坠)物、“飞线充电”、未按合同约定服务、公共设施排水不畅……即日起,这些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列入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新一轮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重点。
“此次行动为期两个月,分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总结完善等三个阶段进行。”4月6日,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杨超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高空抛(坠)物问题,物业企业是否张贴禁止高空抛物和防范坠物宣传警示,是否加强对建筑外墙和公共平台搁置物、悬挂物以及共用部位门、窗、附属设施的巡查等;汛期安全防范问题,是否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及人防、首层出入口、雨水排放系统、防雷设施进行排查等;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是否及时清理楼梯间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线索,行动人员会与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分工协作,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限时督办整改。
另外,对于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情况,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还会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
倘若市民遇到物业矛盾纠纷,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可拨打各区监督举报电话反映,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2636000、新华区7665229、卫东区7665550、湛河区4976802、新城区2667029、高新区3978959。(记者 范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