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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整治行动即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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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对外发布消息,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从消防责任落实、高空抛(坠)物防范、汛期安全、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四个方面进行整治。”据市房产事务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杨超介绍,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物业服务区域,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并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消防通道巡查,及时清理楼梯间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张贴禁止“飞线充电”“人车同屋”等警示标志。如果业主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有电动车入户充电行为,必须予以劝阻和制止。


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出现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隐患问题,物业服务企业需在小区张贴禁止高空抛物和防范坠物的宣传警示,发现高空坠物行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加强建筑外墙和搁置物、悬挂物以及共用部位门、窗、附属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围蔽设施;遇到极端天气立即停止作业并安排人员安全撤离。


针对我省即将进入防汛关键时期,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及人防、首层出入口、雨水排放系统、防雷设施等安全隐患点重点排查,确保小区排水口、雨水沟等部位通畅。


保障措施方面,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情况;并通过部门联动机制以及通报机制,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记者 范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