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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市新建商品房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市内五区城镇规划范围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证商品房项目,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

 

《方案》明确,2022年10月1日前,市内五区至少完成3个项目(小区)的“交房即交证”工作;12月31日前,至少再完成两个项目(小区)的“交房即交证”工作;2023年1月1日起,市内五区城镇规划范围内所有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并实现常态化运行。

 

据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从竣工到验收完成,再到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涉及部门多、环节复杂。《方案》指出,要调整优化办事窗口,整合业务流程,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按照前置一批、并联一批、简化一批的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网签备案、联合测绘、竣工联合验收、税费缴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等全流程进行精简优化。

 

《方案》强调,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合理设置和细化办事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住房领域信息化“一网通办”平台、税收征管系统、不动产登记平台等无缝衔接,支撑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审批、测绘、竣工验收、交易、登记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一网通办”。

 

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娄长宏介绍,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我市高度重视,成立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

 

近期,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市主城区所有在建在售楼盘进行摸排登记,制定时间表,明确交房时间及工程建设各阶段时间节点,加班加点协助企业解决交房交证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合力推进“交房即交证”尽快落地。(记者 程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