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1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9月11日,2025年平顶山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部署1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此前,市房产事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5年平顶山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将1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国家超长期国债补贴范围,全部更新任务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本次改造范围覆盖多个县(市、区)。其中,湛河区32台、卫东区31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台、叶县40台、舞钢市11台、新华区6台、汝州市6台、鲁山县5台、宝丰县4台。更新工作采取“政府推动、业主自选、行业监管、纪检监督”的方式推进,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为实施主体,通过民主决策方式选定电梯供应商和更新方案,并同步推行“电梯全生命周期全维保长效运维模式”,实现从设备采购到长期运维的一体化保障。
9月11日,市房产事务中心在部门网站发布电梯更新需求信息和厂家招选公告,9月12日至25日接受企业报名和资格审核。9月26日起,由业主组织与电梯供应商商谈、比选,最终确定实施方案和资金筹措方式;10月20日前完成业主表决和合同签订;12月20日前厂家完成设备排产并启动现场施工。
在资金保障方面,除国家超长期国债补贴外,允许通过业主自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房屋维修资金及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平顶山日报 记者 程颖)
政策原文: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平顶山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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