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知识问答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物业?
答: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问: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问:物业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诚实信用,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坚持业主自我管理、企业市场竞争与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
4、问:什么是物业使用人?
答: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5、问:什么是专有部分?
答: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和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6、问:什么是专业经营设施设备?
答: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是指最终用户分户计量表或者最终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变(配)电、二次供水、燃气调压、供热系统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
7、问:什么是物业的共用部位?
答:物业的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的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管道井等。
8、问:什么是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
答: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有共用的电梯、照明设施、电力设备安全外护栏、天线、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沟渠、池、井、消防设施、电子监控设施、避雷装置、区域围护、道路、绿地、非经营性停车场(库)、自行车棚、公益性文体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9、问: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如何认定?
答:(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10、问:业主人数和总人数如何认定?
答:(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11、问:如何倡导绿色物业管理?
答:倡导绿色物业管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内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环境绿化、污染防治。
促进互联网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应当逐步运用新媒体,引导业主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实行网络化物业管理的新模式。
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小区的物业管理向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方向发展。
(全部问答内容详见下面的附件)
法规原文: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