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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拟定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2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陆“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fczx.pds.gov.cn),通过网站首页《交流互动》菜单中的“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dswyglk@163.com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