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我中心制订了《平顶山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2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陆“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fczx.pds.gov.cn),通过网站首页《交流互动》菜单中的“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nghai776@126.com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