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文件通知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申报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储备的通知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申报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储备的通知

平房〔2025〕42号

 


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接省发改委通知,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储备工作已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高住宅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确保做到无漏报项目,现提出对我市符合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项目再次摸排梳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住宅项目的老旧电梯,非住宅的不纳入,凡是达到年限有更新改造需求的住宅老旧电梯均可申报。

(二)支持使用至少15年以上(2026年度须是2011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电梯),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

二、工作要求

(一)现阶段主要是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工作,有关项目是否取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以后续正式申报结果为准。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15万元。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摸排统计工作,汇总后上报市房产事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邮箱)。

(三)同时上报以下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扫描件或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居民意愿情况、设备故障情况、维修维保情况、定期检验检测结果等以及《2026年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情况表》。

(四)储备工作统计于即日起开始,至2025年8月24日完成并上报。市房产事务中心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8月25日前完成核对整理工作,储备数据上报市政府。

市房产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兴涛18603908098邮箱:pdsswxzjdtgx@163.com

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贺九一0375-2588116邮箱:pdstzsb@163.com

 

附件:2026年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情况表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