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表彰2019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表彰2019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平房〔2020〕22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住建局(中心),有关单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物业管理部门以提升物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鹰城为载体,以推动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集约化为重点,创新举措,试点先行,强化监管,提质升级,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根据2019年度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授予成效显著的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单位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成绩突出的彭克超等15位同志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同时,希望各县(市、区)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以党建引领物业,锻造红色物业,全面推进本地物业管理提质升级及老旧小区物业覆盖等工作,圆满完成2020年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管理升级、服务提质、企业增效、业主满意的社区物业管理新格局,持续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为建设美丽宜居鹰城提供新动力。
附件:2020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日
附件
2019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6个)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丰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舞钢市房产管理局
鲁山县房产管理局
二、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5个)
彭克超 高轶赛 王琪萌 杜凯歌 尚爱红 徐景召
李国安 李冯梅 吕志刚 杨卫星 瞿春生 王军辉
陈永锋 张广超 石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