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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7917
信件名称: 不退首付和定金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10-05
信件内容: 10.2号看房时相中新景桂园一套房子,中介介绍说原价7259一平方米,120平方总价871878元,现在给我按6500一平方米总价78万元。 然后签订一份认购书,认购书中房子价格为871878元,中介让我先签说实际价格给我按78万元。认购书当面由我单方面签字,新景桂园方未盖公章,也没给我一份留存,10.3号办银行卡时需要购房相关证明中介拍的认购书上面还是没有公章,4号退款时认购书才出现了公章,并未当我面盖。 10.2号签认购书时交了一万元定金,按正常流程要先签合同再交首付款,但是中介让我先交32万元首付款说房子给我留着,我支付宝转账10万元,取现金10万元,其余款项下次取钱后补齐,3号从各售房app和其他中介处了解到新景桂园市场价也就在6500左右,新景桂园中介给我一个很高的价格然后虚假优惠,所以4号约定补齐剩下首付款时我中断购买,要求退已经付的首付款和定金,新景桂园方不退已交的首付款和定金,认购书没当我面盖公章,且让我支付首付款却未签合同。 我申请撤销认购书并退首付款和定金共21万元整。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0-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经调查,反映人至售楼部看房,经双方协商满意后签订认购协议,后至中介询价发现新景桂园市场价为6500元左右每平,反映人认为被误导消费,申请退房、退款。我中心了解事实后,认为新景桂园售楼部在销售房屋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销售价格是在双方协商同意后确认的,不存在虚假优惠的情况。如反映人确需退房,可至售楼部完善后续手续,如有异议,可通过司法手续维护个人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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