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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7294
信件名称: 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常绿·北宸上苑不符合交房标准,强制交房的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07-20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常绿·北宸上苑明显达不到交房的要求,现在确强制交房,不交房就算我们业主违约,(1) 10号楼住户门都没有安装就通知交房,(2) 电梯部分有问题,存在安全性,(3) 室内建筑垃圾没有清理完全,(4) 楼板厚度大概是10公分,部分屋内,还有大窟窿,可以直接看到楼下,(5)门和地板之前几乎没有距离,导致后期无法铺地暖,(6)现在不通水,不通电,(7)阳台无法放下洗衣机,(8)阳台西边空调管没有密封,(9)厨房卫生间没有地漏,(10)客卫上方有双洞,没有密封,(11)面板,插板,都没有(12).燃气管道有破损、划痕,(13) 19号楼当前宣传和签合同的时候讲的是一期交房 19号楼后面的路会打通,修好,现在一片狼藉 (14)为什么19号楼的公摊比较大,开发商业不给出明确的原因,19号楼交的是106.51面积的钱为什么和其他楼的103的实际使用面积是一样的78,开发商不给明确的答复(15)开发商不出示三证一书一表 1.以上问题不局限某一栋楼,开发商给出的回复是交房后,会整改,但是这些问题应该在交房前整改完,在进行交房,(注:开发商说会整改,但是时间节点不能确定) 2.物业态度很强硬。说不管你们收不收房,物业费从8.1号开始算,本小区的物业费是1.78 一期还未完善 物业费收1.78不合理 3.关于当时签的代还协议,现在开发商说要充当物业费,说他们没有违约,合同是2024.5.20交房,现在是2024.7.20,延期两个月 他们说根据市政说的延期3月内并不算违约,如果这样我们当是签的代还协议的意义在哪,请问市政真的有这个规定吗 希望领导可以重视! 开发商高高在上拖延着一直不积极解决问题,只能透过政府网站向各位工作人员求助,再次感谢各位同志,相信政府一定会帮助我解决问题。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8-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1.“常绿.北宸上苑明显达不到交房的要求,现在却强制交房”等问题,建议您到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处理;2.“物业态度很强硬,说不管你们收不收房,物业费从8.1号开始算,本小区的物业费是1.78一期还未完善物业费收1.78不合理”问题,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批评了物业企业的服务态度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耐心细致地解释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该小区配套设施还未完工还不完善是开发商的问题,与物业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3.“关于当时签的代还协议,现在开发商说要充当物业费,说他们没有违约,合同是2024.5.20交房,现在是2024.7.20,延期两个月他们说根据市政说的延期3个月内并不算违约,如果这样我们当时签的代还协议的意义在哪”问题,这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问题,建议您到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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