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7010 | ||
信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商金凤拖延网签备案459天交房延期173天,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4-06-20 |
信件内容: | 2023年3月购买河南省金凤仿真植物花卉有限公司开发楼盘金凤荣上居东苑2号楼2单元1002号房屋,3月17日支付订金20000元,3月20日支付133900元,首付款合计153900元皆转至公司账户并签署纸质房屋认购合同,有合同及收据可作证明。 从2023年3月20至今我们一再询问金凤工作人员何时网签备案,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延期,一句尽快安排已经听了不知多少遍。目前合同交房日期已超173天仍未网签备案。开发商甚至言其合同和收据上的公章无效,付款账户不是其资金监管账户。如此罔顾事实藐视法纪法规的言论令我们毛骨悚然。多次求助无门特来需求贵单位的援助。《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皆规定开发商需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4-06-24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房产业务的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到该小区所在地的鲁山县房产部门反映情况。根据该小区房产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由鲁山县房产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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