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叫魏泾育,于2020年4月1日购买平顶山金悦房地产名下的绿馨花苑2号楼26楼东单元西户面积135.65平方,交款281815元,签协议开发商交房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由于开发商问题,一直没有交房,并且在2022年9月16号打电话说房子是重房户,让去九里山办事处找张国辉领导协商解决问题,我在外地,让亲戚去登记就是不要房子退款,退款申请也写过交给绿鑫法务马明亮,期间在外地一直给办事处张国辉书记和开发商郭总联系,每次回话总说正在协调退款中,直到2023年10月1日我从外地回来,10月2号在九里山办事处张国辉办公室和开发商郭总达成退款协议,协商在2023年分三次退完(2023年10月底退10万,11月底退10万,12月底退完)。10月3号在郭总办公室,由法务马明亮协助办理退款协议书,当时签字我再三确认手续是否齐全,马明亮说看完资料说都齐全了,我签完字等会计上班盖好公章就通知我去拿。十一假期过后联系每次都找各种理由说公章没有盖好,给张书记打电话也是钱款正在协调中,一直推到11月2号才让我过去拿退款协议书,可是我到之后,马明亮说我的退款申请书找不到了,让我去找销售部张英豪补退款申请书,见到张英豪之后,他说房子要退,需要把当初买房时的佣金扣除才退,我的房子确实通过我自己的中介公司购买的,但由于房子是重房户,是销售部违规销售,一房二卖,才导致退款,二是佣金是打到公司账户上,现在从我个人购房款中扣除佣金才给我退款,我感觉不合理,从10月1号我从外地回来到今天11月24号,一直协商无果,万般无奈,恳请领导协调处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