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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7947
信件名称: 关于已备案但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商品房买卖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1-11-30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个人购买倾城小区房产,于2016年进行备案,但至今仍未能办理商品房的不动产证,现想将房子出售,不知道是否合法?如果可以买卖,卖出后能否更改备案信息?另,为何平顶山市润天房地产公司在以前开发房产未解决的情况下于2020年仍能开发市煤炭局新城区的楼盘?为何没有任何管控?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1-12-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您购买的倾城小区房产是平顶山市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16年已经进行备案。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产不得转让: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要转让只能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后才可以转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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