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4263 | ||
信件名称: | 小区停车乱收费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1-07-01 |
信件内容: | 我是湛南路中段碧水蓝天小区业主,小区非机动一直在地下车库停放,收费标准电动车18/月,三轮车20/月,现在因为消防问题,开发商将非机动车停放区上移到居民楼南侧空地。在交房时开放商承诺将空地作为休闲、绿化场所,现在不顾业主反对私自搭建停车棚,并将收费标准上调:电动车20/月,三轮车40/月,并且按年交费,一次交一年。业主们也打听了十几个小区,几乎没有小区内停车收费的,而且要价如此之高,停车收费应该有有正规的文件,发票,而且收取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而且碧水蓝天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根本就达不到小区标准,物业费确按正常小区标准收取。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7-1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该小区电动车停车区域由地下车库转移地面,是因为接到消防部门关于防范住宅区域火灾隐患的要求,由地下车库转向地面停放充电。关于上调停放充电费用和按年收费的问题,目前价格已恢复至上调前价格进行收取,多收的费用正在逐个退还并取消按年收取费用。如果业主对该价格不满意,建议向市场监管局反映,由市场监管局进行认定和查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15。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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