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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342
信件名称: 开发商收到购房全款后不给开具正规纳税全款发票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4-28
信件内容: 本人在华夏•梧桐园购置一套房产,开发商为河南华夏润田置业有限公司,截止到现在,开发商已经收到购房的全款,并与我签订了购房合同,也在平顶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但是今天我要求开发商给我开具购房全款发票时,开发商只给我开具了一张预收款且无税的发票,这只是相当于一张发票收据,我再次要求开具缴纳税款的全款发票时,开发商拒绝了,说只有办理房产证时才给开,但是交房期为2023年12月,办理房产证就是交房后5年内,个人认为这并不正常,因为在税务角度讲,开发商进行销售且收到款项后已经产生纳税义务,应该正常交税并给我开具全款购房发票,请问现在我需要怎么办?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5-1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华夏梧桐苑项目位于我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路北万达广场对面,规划1号、3号、7号共三栋住宅楼,由河南华夏润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夏润田公司)开发建设。目前,7号楼正在销售中。反映人于2021年4月份在华夏梧桐苑售房部签订了该项目7号楼西单元1707号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办理完贷款后,个人要求出具购房发票。华夏润田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为该反映人完善了购房手续并出具了房地产预收款增值税发票,待该栋楼达到交房条件并经税务部门核算后将为其更换票据(具体情况以税务部门解释为准)。购房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32。
回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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