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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236
信件名称: 违约金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4-21
信件内容: 备案的购房合同里违约金具体百分比有什么规定吗?有何法律法规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5-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经了解,未发现有对违约金具体百分比的强制性规定。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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