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8259 | ||
信件名称: | 借款合同原件 | ||
信件分类: | 提交时间: | 2020-07-13 | |
信件内容: | 18年开发商委托第三方办理的不动产产权证,产权证已到手,购房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一直没退还。我现在要提取公积金。我有借款合同复印件,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借款合同原件。我打电话问代办人,代办人说原件房产局不退还。还完贷款解除抵押时,银行也需要我出具借款合同原件。到底是哪个环节有问题?我怎么才能拿到借款合同原件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07-2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目前,房产、土地已经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中心原有的房屋产权档案已经全部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请您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咨询处理此事。此业务已经超出我们中心的职责范围。谢谢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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