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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电家属院41#楼屋面及外墙维修项目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姚电家属院41#楼业主:

贵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已申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本小区41#楼屋面及外墙项目维修,该事项已由该楼相关利益业主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同意,我中心已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4日--12月10日。

公示期内,业主可以到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询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如有异议,请携带房产证及业主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反映、举报。

公示期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照《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申请。

小区业主同意维修方案、业主签名表与本公示一同张贴在该楼单元口处公示。

公示单位: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办公楼八楼807室

联系电话:2636130


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