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协议
您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西城鑫苑小区2#楼西单元南梯维修项目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西城鑫苑小区2号楼业主:

贵小区物业公司现已申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本小区2#楼西单元南电梯维修,该事项已由该楼相关利益业主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同意,我中心已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

公示期内,业主可以到物业办公室,查询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如有异议,请携带房产证及业主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反映、举报。

公示期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照《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申请。

小区业主同意维修方案、业主签名表与本公示一同张贴在该楼单元口处公示。

公示单位: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办公楼八楼807房间

联系电话:2636130


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