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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岸佳苑1#楼北电梯更换项目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水岸佳苑1#楼业主:

贵小区属地社区现已申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本小区1#楼北电梯更换(由业主签字指定为上海三菱品牌电梯),已缴纳维修资金业主本次更换电梯分摊费用由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账户支付,未缴纳维修资金业主本次维修分摊费用由申请人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该事项已由该楼相关利益业主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同意,我中心已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9月15日。

公示期内,业主可以到社区办公室,查询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如有异议,请携带房产证及业主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反映、举报。

公示期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照《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申请。

小区业主同意维修方案、业主签名表与本公示一同张贴在该楼单元口处公示。

公示单位: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办公楼八楼807室

联系电话:2636130


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