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城和谐苑小区2#楼两部电梯维修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公示
平顶山市鹰城和谐苑小区2#楼业主:
贵小区物业公司现已申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本小区2#楼两部电梯的维修,该事项已由该楼内所涉及到房屋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我中心已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20日--3月26日。
公示期内,业主可以到鹰城和谐苑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查询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如有异议,请携带房产证及业主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反映、举报。
公示期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照《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申请。
公示单位: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新城区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八楼805室
联系电话:2636130 19937516959
附件:鹰城和谐苑小区2#楼同意电梯维修方案业主签名表(均已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