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五一”节假将至,为守好关键节点、强化警示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宝丰县政协原主席铁干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铁干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折合人民币54.6万元。铁干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铁干卿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舞钢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侯绚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问题。2017年至2020年,侯绚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及超市购物卡等,共折合人民币3000元。2022年6月侯绚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鲁山县教体局张良中心校原党总支书记宋昌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2012年9月至2022年2月,宋昌发在搬家、春节期间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4300元,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下属单位违规报销费用45490元。2023年1月,宋昌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职工吕长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吕长有在兼任石龙区畅达路桥公司(国有)董事长期间,违规领取补贴24090元。2022年10月,吕长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 4 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特权思想、侥幸心理依然存在,也暴露出“四风”问题花样翻新,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严”的标准落实到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始终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松劲歇脚、不降调变调。
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规矩、纠治“四风”顽疾,抓本级、带下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强化纪律作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强化纪律意识,勿存侥幸心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把握“四风”与腐败同根同源特征,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