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震慑效果,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石龙区工信委主任科员王景锋公车私用问题。王景锋任共青团平顶山市石龙区委书记期间,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个人使用单位公车,先后在平顶山市区某加油站加油52次,合计9600元。王景锋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王景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汝州市拘留所原所长程龙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至2018年,程龙旭私自组织拘留所全体人员公款旅游三次,每次利用双休日分两批出游,其中2016年到焦作青天河、云台山等景区旅游花费10000元,2017年到三门峡双龙湾旅游花费8000元,2018年到山西太行山大峡谷花费15700元。2020年7月,程龙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股长李正一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底,李正一收受宝丰县某煤化公司相关负责人卢某莉为感谢帮助其公司取得安全许可证所送的两箱某品牌白酒;2019年8月份,李正一再次收受卢某莉为感谢县应急局组织专家服务其公司所送的两箱某品牌白酒。2020年3月,李正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品折价收缴。
四、叶县常村镇刘东华村原支部书记屈保松违规发放福利、补助及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2月,屈保松以附属物占地补偿款的名义,套取本村将军山风电项目预付款,用于偿还2018年春节期间违规为村干部发放福利、补助的9100元借款和违反村级“零招待”要求的22350元饭店吃喝招待欠款。2020年5月,屈保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四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公车私用,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违规吃喝,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敬畏、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也充分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行为禁而不绝、反弹回潮隐患犹存。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和自觉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反对“四风”,自觉接受监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节日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将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不断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紧盯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聚焦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和福利、餐饮浪费等节日歪风,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露头就打。要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形成有力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廉洁务实节俭过节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