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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房产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7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房产管理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市房产管理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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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第四巡察组组长徐志远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重要讲话,副组长李振刚同志明确了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方式等内容,马琳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徐志远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使命。巡察是市县党委的巡视,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内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从权威性讲,新修订的党章明确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这是全党必须遵循落实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从长期性讲,巡察是在立足全局、分析全局、研判全局的基础上,制定的涉及全局的长远战略,绝不是权宜之计、一时之策。从全面性讲,党委一届任期内要对巡察对象监督全覆盖,巡察内容涉及党的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市房产管理中心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看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共同推动巡察高质量开展。

徐志远强调,市委巡察组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扎实开展政治监督。一要突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二要突出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三要突出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政治监督。四要突出对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的政治监督。五要突出对重点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管情况的政治监督。

徐志远强调,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一要认真做好配合,市房产管理中心党组要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统筹安排,科学调度。二要严明工作纪律,聚焦7种不支持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情形,严格落实省委《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规定》。三要抓好立行立改,市房产管理中心党组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要高度重视,对巡中交办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快查快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作出情况说明;同时,要严肃查处移交的典型问题线索,让有问题的人受到震慑,让党员干部受到警醒,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政治效果,为巡察工作赢得更为广泛的信任和支持。

李振刚指出: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从“六围绕、一加强”入手,落实“五个持续”要求,扭住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个关键,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建工作责任、整改责任等情况,全力查找政治偏差和违规违纪问题。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将聚焦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在落实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方面的工作,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等突出问题。巡察期间,市房产管理中心要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积极与市委巡察组对接联系,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配合好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认真收集并按时提供开展巡察工作必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资料等;要对拟召开的党组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议,拟开展的重大活动,涉及单位的重大事件,拟作出的事关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向巡察组进行请示报告;要专门成立巡察信访处置组,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事项认真处置,并限期将处理结果报告市委巡察组。

马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一是统一思想,树牢主动接受巡察的意识。中心的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确实把市委巡察当作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是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机遇,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巡察。二是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二是严格落实巡察组要求,确保准时参加巡察组要求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信访部门要积极与巡察组沟通信访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参与接访。四是坚决落实市委巡察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五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上下一盘棋,态度端正接受巡察,积极主动整改的良好氛围。三是勇于担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主动与市委巡察组的巡察重点对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找借口,主动认领,坚决整改,以此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贡献力量。

据悉,市委巡察组设置专门值班电话:0375-2636021;电话受理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接收短信息手机:17839596102;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委巡察工作4号信箱,邮编:467000;电子邮箱:pdsswxcsz@163.com,同时将在市房产管理中心所属有关单位设置联系信箱。同时,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并接受群众监督。市纪委干部监督电话是:12388,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是:12380,市委巡察办干部监督电话是:2157055。

市委第四巡察组领导同志及成员以及市房产管理中心班子成员和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