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事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首期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引导业委会、物管会规范运行,使业委会、物管会切实有效发挥作用,6月4日上午,市房产事务中心在卫东区开展了物业管理委员工作首期专题培训。市房产中心物业科、法规科、住房保障中心、卫东区住建局物业办等相关负责人及卫东区辖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详细解读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什么、拥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合法有效地发挥作用、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建设的积极意义等理论知识,还讲解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如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以及住宅小区庭院环境改善、安全防范设施补建、助老助残设施增设、电梯加装等事。
市房产事务中心四级调研员杨超告诉记者,首期培训选在卫东区举行是因为该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较为完善,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今后该中心将继续把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提升基层物业管理委员会对自身权利义务的知晓度和履职能力,为实现社区、物业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提供强大助力。(记者 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