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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红黑榜”促进小区管理更精细 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改善服务出实招

5月11日,记者从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获悉,经过现场走访、业主评价、社会公示等一系列流程,我市第二批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已经公示。荣列“红榜”的有8家,有3家物业企业因服务不到位、信息公示不规范等原因被列入“黑榜”。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中心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河南政务网留言”、物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日常受理投诉处理等情况,采集在本地从事物业经营活动的企业信用信息,并确保收集信息真实有效,形成初步“红黑名单”。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初步“红黑名单”企业的档案信息、信用评分、优良及不良行为、日常执法检查记录等各类信息进行核定。


据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杨超介绍,每季度对全市200多家物业企业评比一次。评选前,他们还对第一批“红黑榜”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进行督查回访。


据介绍,物业服务好,业主口碑好、经社区或物业协会推荐的企业,可纳入“红榜”;未按物业服务约定、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较多的物业企业,则纳入“黑榜”范围。物业行业“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红榜”企业若有失信行为的,从“红名单”中退出;鼓励列入“黑榜”的企业通过积极整改,自主修复失信记录后,从“黑名单”退出。如果整改不积极,其涉及的物业服务项目、原有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不得续签。


杨超说,接下来他们将继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改善服务质量,为群众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记者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