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机构职能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城区单位公房出售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房产市场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城区内商品房预(销)售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交易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调行业组织开展工作。
(五)承担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统计、运行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和协助县(市、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及房屋安全应急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