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1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9月11日上午,2025年平顶山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推进会在市房产事务中心召开,安排部署全市1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此前,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2025年平顶山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将155台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国家超长期国债补贴范围,全部更新任务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据了解,本次改造范围覆盖全市多个县(市、区)。其中湛河区32台、卫东区31台、示范区20台、叶县40台、舞钢市11台、新华区6台、汝州市6台、鲁山县5台、宝丰县4台。
电梯更新工作采取“政府推动、业主自选、行业监管、纪检监督”的方式推进,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为实施主体,通过民主决策方式选定电梯供应商和更新方案,并同步推行“电梯全生命周期全维保长效运维模式”,实现从设备采购到长期运维的一体化保障。

该项工作将分阶段推进。9月11日,市房产事务中心已在部门网站发布电梯更新需求信息和厂家招选公告,9月12日至25日接受企业报名和资格审核。业主可以从招选的电梯供应商中自行选定,结合实际情况商定更新改造方案,经业主表决通过后,电梯实施主体[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委会]采用“先供货,后结算”的方式与选定的电梯供应商签订合同。
9月26日起,由业主组织与电梯供应商商谈、比选,最终确定实施方案和资金筹措方式;10月20日前完成业主表决和合同签订;12月20日前厂家完成设备排产并启动现场施工。
在资金保障方面,除国家超长期国债补贴外,允许通过业主自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房屋维修资金及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各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介入,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平报融媒记者 程颖)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