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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近日,市房产事务中心印发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在学习借鉴郑州市等试点城市“美好家园”案例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在全市确定10个“美好家园”示范点,并择优推荐小区上报省级典型案例。

 

“美好家园”的选树参考标准包括党建引领机制完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规范高效、部门执法和专项服务进小区等方面。原则上要求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度位于全市前5%,小区党组织健全、开展有“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运行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等信息公示规范、物业费收费率不低于95%,物业服务企业近1年无行政处罚记录等。

 

年底前,我市将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持续改进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记者 程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