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物业管理“糊涂账” 平顶山市拟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承诺”
9月16日,记者从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了解到,为了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透明化、规范化,近日该中心出台了《平顶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开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在全市住宅小区推行以“四公开一承诺”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公开机制。
物业服务公开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服务履约和办事时效承诺等5方面内容,统称“四公开一承诺”。
本《指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社区代管、单位自管、业主自治等类型的住宅小区以及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非住宅物业服务可参照执行。
物业服务事项,物业公司须公开物业服务合同、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日常维保单位(消防、电梯、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联系方式、物业管理投诉渠道等内容。
物业服务收费,所有收费项目须明示标准、计费方式及依据,物业费收取情况需定期公开,酬金制小区还应公开服务资金收支及年度决算。
公共收益管理,明确公共收益范围包括利用共有部位经营、停车、场地租赁等多种收益,须统一纳入专用账户管理,每季度首月底前公示上一季度收支明细,年度收支须同步公开。
服务履约情况,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实际开展情况,包括设施维护、绿化保洁、投诉整改等内容,接受业主监督。
办事时效承诺,一般报事即办即结,复杂事项1日内响应、3日内办结。共有部分报修须两小时内到场处置,应急抢修原则上不过夜,专有部分报修按双方约定执行。
线上线下双渠道公示,强化便民与监督。物业公司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线下须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线上可通过业主群、微信公众号、物业App等平台进行公示,方便业主随时查看与监督。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将把“四公开一承诺”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第三方测评。(平报融媒记者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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