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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5437
信件名称: 关于大地领创府物业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8-08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平顶山市新华区大地领创府业主,房屋已经完成不动产正式过户,产权归我本人。 我主动愿意按时缴纳从我过户日期往后产生的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愿意履行业主全部应尽义务。 但本小区物业公司,拿上一任原房主拖欠的历史物业费、原房主没来物业做内部交房备案当作理由,刻意拒绝给我办理装修备案、施工人员出入证,故意设置门槛阻拦我合法使用自有房产。 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物业不得用限制业主使用房屋、办理相关业务的方式,催讨第三方过往欠下的物业费。往期欠费是物业和前房东的债权债务,不该由新房主承担,更不能以此卡我的装修手续。 诉求:请属地住建局物业监管科介入约谈物业,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物业无条件正常给我办理全套装修手续,不得再以此事由进行阻拦,盼尽快核实处理并反馈工单结果。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8-1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与本人沟通,该问题已协调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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