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4468
信件名称: 投诉平顶山市新华区常绿北宸上苑虚假宣传、房屋质量不达标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6-06-2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投诉平顶山市新华区常绿北宸上苑虚假宣传、房屋质量不达标: 第一,合同约定二期8、13、15、17号楼于2026年1月1日交房,但开发商单方面推迟到5月30日,已构成逾期交房。 第二,买房时开发商宣传北宸上苑二期是‘静音社区’,承诺在铺地暖前铺设隔音垫,但现在是6月24日,我装修进程已到达铺设隔音垫的时候,但是开发商告诉我隔音垫根本没有,这属于虚假宣传和未按承诺标准施工。而且这还不只是违约的问题——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住宅的分户楼板必须满足一定的撞击声隔声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也明确规定,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如果不铺这层隔音垫,普通混凝土楼板根本达不到这个标准。也就是说,开发商不铺隔音垫,不仅是违约,还可能让整栋楼的房屋质量不达标。 所以我现在向您反映两个问题: 第一,开发商逾期交房,从1月1日推迟到5月30日,已经违约,我要求追究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二,开发商宣传‘静音社区’、承诺铺设隔音垫,现在却说不铺了,这是虚假宣传,也是违约。我要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开发商按宣传标准施工,把隔音垫铺上,否则我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我恳请能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也希望能给我一个书面的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7-0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非我中心职能范围,广告虚假宣传归市场监管处理,未按承诺标准施工属质量监管处理,建议转办。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00。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