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投诉平顶山市新华区常绿北宸上苑虚假宣传、房屋质量不达标:
第一,合同约定二期8、13、15、17号楼于2026年1月1日交房,但开发商单方面推迟到5月30日,已构成逾期交房。
第二,买房时开发商宣传北宸上苑二期是‘静音社区’,承诺在铺地暖前铺设隔音垫,但现在是6月24日,我装修进程已到达铺设隔音垫的时候,但是开发商告诉我隔音垫根本没有,这属于虚假宣传和未按承诺标准施工。而且这还不只是违约的问题——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住宅的分户楼板必须满足一定的撞击声隔声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也明确规定,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如果不铺这层隔音垫,普通混凝土楼板根本达不到这个标准。也就是说,开发商不铺隔音垫,不仅是违约,还可能让整栋楼的房屋质量不达标。
所以我现在向您反映两个问题:
第一,开发商逾期交房,从1月1日推迟到5月30日,已经违约,我要求追究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二,开发商宣传‘静音社区’、承诺铺设隔音垫,现在却说不铺了,这是虚假宣传,也是违约。我要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开发商按宣传标准施工,把隔音垫铺上,否则我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我恳请能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也希望能给我一个书面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