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4268 | ||
| 信件名称: | 鹰城英才购房补贴发放事宜 |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6-06-03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在2023年被认定为E类人才,2025年4月份向房产事务中心提交了购房补贴申请材料,12月份购房补贴发放了一半,当时说是另一半由县区财政发放。我的工作单位是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公司,位于叶县尼龙城内,请问另一半购房补贴是由叶县财政发放吗?什么时候能发放呢?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6-06-04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人才落户到市内五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人才落户到税款分成方式为全部地方税收实行市级与县区级分成的县(市)属地内企业的,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分担。 我单位负责发放市级财政筹措的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已经发放给咨询人,咨询人问及的另一半购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请到市、县财政部门咨询。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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