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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卫东区康旭东城2号楼1单元3203 的业主,本单元电梯机房的的设备减震装置(主要为橡胶减震垫)已达到安全使用的更换周期(2019年至今),导致电梯运行时振动与噪音异常剧烈,且越来越大,超期不换会加剧抱闸部件及相关构件的磨损和疲劳损伤,增加维修成本和安全风险。橡胶减震垫的作用就是避免刚性碰撞,吸收振动冲击力和振动噪声,减少对设备精度和寿命的损害。这一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电梯自身运行安全,其产生的低频振动更通过建筑结构传导,严重干扰了与电梯机房相邻的顶层住户的正常生活休息。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隐患排查、监督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法定职责。当电梯部件达到更换周期或存在安全隐患时,使用单位必须履行职责。
本人已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此事,但更换事宜未获推进。电梯安全事关民生,隐患不容拖延。恳请物业管理部门立即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责令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其法定的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立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减震装置进行更换。河南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9037555066
感谢,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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