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2057 | ||
| 信件名称: | 关于春华国际茗都1号楼,开发商不给开具全款发票及不给办理房产证问题 |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6-01-21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 新华区建设路上春华国际茗都1号楼已经交房一年多,和开发商多次沟通,但开发商仍然不给开具全款发票,导致契税及房产证无法办理,请领导帮助处理,谢谢!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6-01-22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办理不动产权证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且开具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负责,此业务已经超出我中心的职责范围。请您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咨询或投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3836066(不动产登记中心)、12366(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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