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0989 | ||
| 信件名称: | 垃圾车更改时间扰民无人管 |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5-10-07 |
| 信件内容: | 本人是湛河区明珠城市花园小区常住业主,在小区居住十余年,小区收垃圾车估计时间都是中午或者下午,近一个月突然变成每天早上七点多,每天都被吵醒,严重影响业主休息,国庆节假期期间也是每天早上七点十几分就开始,操作时间巨大,严重影响休息,恳请相关领导协调督促其恢复原来的工作时间,化解社会矛盾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5-10-1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一、关于拖欠员工工资问题:属于物业公司内部经营范畴,已超出住建局职责范畴,员工可以保留聊天记录、邮件、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二、关于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四)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以上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相关规定,结合明珠城市花园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实际情况,建议反映人向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选聘新物业公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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