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8643
信件名称: 益宏宏天地乐万家物业不退装修押金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01-02
信件内容: 我们8月20号装修完,上报物业,到目前物业拖延验房。不退装修押金及水电气等费用。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2-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调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退还装修押金问题: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已经办理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不得限制或者阻挠装饰装修材料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因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外立面损坏等,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对业主房屋装饰装修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经了解,物业公司于2024年中旬对6月份以前的房屋装修验收完毕,并退还装修押金。2024年底对6月份以后完成装修的进行验收,由于春节放假未完成全部验收。市湛河区住建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退还相关费用,物业公司表示现由于该物业公司负责验收人员未到位,预计元宵节后对未完成验收部分进行验收,并退还该部分装修押金。 二、关于预存燃气、水费、电费问题:益宏宏天地小区燃气更换为物网表,费用预存不上,已告知住户会退还预存燃气费用;水表费用已经预存至业主的账户;电表是小区正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待改造结束后由物业公司统一交至供电局预存到业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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