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8543 | ||
信件名称: | 常绿国宾府违规卖房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4-12-17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2024年5月21日在常绿国宾府定购1#楼1单元911号房共缴纳房款19176元,交钱的时候就要求把钱转到监管账户里,销售以月底就要交房为由,直接收取了本人的购房款,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一直延期交房,目前已延期3次仍未交房。请问领导延期交房是否是开发商挪用了购房款?开发商可以使用私人账户收钱吗? 在签认购书前,销售问过我的征信情况,本人已告知:"疫情的时候有逾期,不过已经结清,会不会影响贷款?" 销售表示:“没问题,可以贷。”,但在本人配合去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拒贷,不通过。本人一直找开发商协商处理,去了售楼处6次都无人理会。 此开发商违规卖房,欺骗群众,请相关领导介入调查,为群众主持公道。谢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事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5-01-08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经了解,反映人于2024年5月21日在绿都国宾府定购房源一套并签订认购协议,支付定金19176元,协议中约定尾款支付时间以及不能如约支付的违约责任处理。现反映人因贷款不能审批通过,无法继续购入房子,属于因个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按照协议约定,定金不予退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25。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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